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 蔡珊珊)近日,唐山的王先生很是糟心,一时疏忽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还受了伤,但好在碰上了阳光人伤调解日,就在交警大队,通过阳光小额人伤快速理赔机制,当天就达成赔偿协议,24小时内即收到了赔偿金,这让王先生节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阳光调解日是阳光产险为了提高人伤案件处理效率,将人伤案件处理前置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与交警等具有社会公信力的职能部门深化合作的一次有效尝试,通过在交警等行政调解部门设立阳光调解日,更快、更好的服务于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效减轻伤者经济负担。
为使调解工作更加合理,适用于河北11个地级市,阳光产险通过分析人伤理赔各地域差异,经过反复研讨和商榷,积极与当地交警等职能部门联系,于9月10日成功启动“阳光调解日”活动。截止到9月11日,全省11个地市全面建立阳光人伤调解日网点20个,其中在交警队设立网点18个,在调解委员会设立网点2个。每个调解网点每周至少安排一个工作日作为人伤调解日,并设置有阳光产险办公区域,客户循着“阳光调解日”的指示牌就能找到。
据阳光产险工作人员介绍,在交警大队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出发点是充分考虑了事故当事人的实际感受和利益,以便及时给予事故当事人引导,并在当事人产生大额人伤医疗费、伤亡费用时,能够及时得到保险公司的有效赔偿。
“人伤调解日”是保险公司在人伤案件调解处理中对新模式的探索和尝试,在服务客户、化解事故纠纷、避免案件升级、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于构建良好的警企合作关系,提升政府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