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颖)10月的一天,新华保险保定中支的业务员周某接到客户张先生(化)电话,张先生说他在今年8月份突发急性心梗进行了住院治疗。电话里周某仔细询问了客户目前状况,随后新华保险安排客服人员专程上门探望张先生并指导收集理赔所需资料。张先生在2013年投保了新华保险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额1万元。
11月2日,新华保险保定中心支公司柜面收到张先生理赔资料,马上在系统中进行了录入。经核定,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发生合同所列重疾,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按照基本保额 ×(1 +3%×保单经过整年度)的标准给付重疾保险金206000元,住院费用保险金1万元。11月4日新华保险完成审批,向张先生指定账户支付理赔金2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