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共有14家保险公司争抢大病保险“蛋糕”

2016-05-12 09:44:46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赵娜娜
经过严格审查筛选,河北省在目前5家承办大病保险资质公司的基础上,又增加了9家承办大病保险资质公司,这样我省具有承办大病保险资质的公司就增至14家。

    记者日前从河北保监局获悉,经过严格审查筛选,河北省在目前5家承办大病保险资质公司的基础上,又增加了9家承办大病保险资质公司,这样我省具有承办大病保险资质的公司就增至14家。据了解,自2013年我省开办大病保险以来,至2015年,三年累计赔付金额16.46亿元,大病保险的民生功能已经凸显。

    三年累计赔付金额16.46亿元

    据了解,2013年,河北保监局配合省医改办、卫生厅等部门,制定出台河北省大病保险实施意见,选取财政充足、保险业务基础好、保险机构服务网络健全的石家庄唐山两市为大病保险试点市。当年,试点市大病保险实现保费2.66亿元,赔付1.8亿元,惠及6万余人次。

    石家庄、唐山两市试点成功后,快速向其他设区市普及。至2015年,河北省11个设区市以及2个省直管县(市)均实现了大病保险应保尽保,参保人数已达5800余万,三年累计赔付金额16.46亿元。到2015年末,已经累计赔付55.8万人次,人均补偿5486元,重特大疾病患者赔付水平远超基本医保报销水平,最高可达30万元。2015年,大病保险赔付11.45亿元,占河北大病保险患者住院合规医疗总费用的15.58%。

    “目前,河北大病保险成效已经显现,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居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河北保监局寿险处有关人员如是介绍。

    据介绍,平山县56岁的村民贾某,2015年被确诊为肺癌,为治病老贾一家花费了23.77万元。祸不单行,老贾的妻子也因为患有心脏病做了手术,而且术后需长期服用药物。夫妻同病,致使家庭不但没了收入来源,还花光了所有积蓄,同时外借10余万元。好在老贾参加了新农合保险,由此得到基本农合补偿110044.42元,大病补偿57085.81元,实际补偿比为70.32%,个人负担了小头,为29.68%。

    杜绝因病返贫,急需制定倾斜政策

    大病保险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因病返贫。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少数贫困村民在得到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医疗费用负担仍很沉重。涞水县贫困人员刘某2015年住院花费6.39万元,经新农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1.93万元后,自己仍需承担4.46万元。这笔治疗费用对他的一家来说仍是一笔重负。

    保监部门认为,建议政府要对贫困人口给予政策倾斜。政府有关部门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参加基本医保实行全部或部分补贴,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保,进而享受大病保险惠民政策。具体可考虑利用扶贫资金或医疗救济资金对贫困人口特定疾病进行二次补偿。同时加快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政策,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与此同时要加大对村民的医保宣传力度,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从河北保监局调研情况看,个别村民认为自己不会得病,投保意愿不强,导致得病后无法得到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补偿。从政府的角度讲,要健全用好救命钱的稽查机制,建议卫计委、人社厅等部门协调配合,指导并授权承办大病保险的保险公司加强医疗行为稽查,有效管控医疗费用支出,最大限度发挥大病保险基金效能,提供“出院即报”和省域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据悉,我省预计到2017年,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它将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河北省新增9家承办大病保险资质险企

    近期,经河北保监局按照相应条件审核推荐,我省9家保险公司获批承办大病保险资质。截至目前,全省具有承办大病保险资质的公司已增至14家。

    据了解,这9家保险公司中人身险公司5家: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产险公司4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据了解,2014年我省确定了5家保险公司获得承办大病保险资质。其中人身险公司4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产险公司1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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