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应公开收费服务成本
资深财经评论人叶檀认为,银行收费确实存在极大问题,标准不统一、信息不透明、霸道收费等情况全部存在。银行与普通企业不同,银行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涉及广大储户的利益,每个国有大银行都有3亿至4亿的持卡人。根据商业银行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银行的性质,银行卡收费应当纳入政府定价。
商业银行是市场主体,因此一般服务收费不必事事由政府部门指定。而后进行具体分析,哪些是合同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权益,银行有没有权力绕过合同法,直接决定原来的免费服务改为收费服务,或者擅自将低收费服务提升为高收费服务。
消费者维权要维到点上,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目前我们对于垄断价格的抨击常常雾里看花,效果如同隔山打牛。(文/新闻晚报见习记者 任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