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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2012-07-30 16:33 来源:
三、危害市场秩序的交易行为
1、危害市场秩序的交易行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内幕交易
高淳陶瓷内幕交易案:2009年2月至4月间,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某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将该信息告知其妻子,并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买卖股票获利,已免职;
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原中山市长李启红,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泄漏中山公用准备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利用亲属买卖股票,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款2000万;原中信证券分析师杨治山涉嫌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漳泽电力”股票被刑拘。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基金“老鼠仓”: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是首例,近5年的时间里,先后有9人因老鼠仓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和处罚,其中获罪者2人。原长城基金经理韩某被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人民币;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许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上海重阳投资首席投资官李某被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达1071.57万余 。
2、危害市场秩序的交易行为-“新股首日炒作”
短线大户煽风点火
“朗玛信息”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参与的短线大户有13户,买入成交占比超过70% 。
中小散户跟风参与
全日买入5万股以下账户数量占比九成以上,买入股数占比七成
上市首日买入新股的投资者超过六成亏损
【责任编辑: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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