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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两监管部门携手规范银行代理保险

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2013-05-28 09:42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两监管部门携手规范银行代理保险

    如何避免到银行存款,结果被忽悠“存单变保单”?日前,河北银监局与河北保监局联合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解决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贯彻落实好《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监管部门提出要求,省内各银行首先要规范销售行为,坚决杜绝误导或诱导销售。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管控,防止出现销售误导、恶性价格竞争等违规行为。比如,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等。

    要求各银行严格服务收费,提高代销人员专业素质。各银行对代理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费用要如实入账,对不同保险公司的代收保费、代理费用进行独立核算。加强代理费用集中管理,严格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资格管理。注重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快捷、规范、透明的应诉机制。要求各银行将规范银保业务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结合起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到产品或服务的审批入市、营销推介、售后评估等各个业务环节。配置素质高、懂业务、有经验的人员,疏导消费者投诉渠道,妥善调解处理消费纠纷。

    河北银监局人士提醒,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以这样维权:通过现场、电话、信函、网站等渠道向银行反映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情况;在银行未能有效满足消费者合法诉求的情况下,可向银监部门反映请其依法合规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对于调解结果仍不满意的,可采取仲裁机构仲裁、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权。

    另据了解,河北银监局将加强监管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将制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评办法,按年度对各银行业机构消费者保护工作作出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分别纳入风险评级和年度监管评价。(文/王巍)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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