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银行优先股意见出台

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2014-04-21 08:32   来源:经济参考报

银行业3700亿优先股上半年发行 

银行业3700亿优先股上半年发行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首批试点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将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和浦发银行,预计最快上半年就将发行,总额度为3700亿元左右。

    4月18日,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细则正式落地。

    《意见》明确,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不得低于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要求。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各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商业银行应在发行合约中明确有权取消优先股的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的股息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意见》同时明确,商业银行应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规定,设置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即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商业银行按合约约定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商业银行发行包含强制转换为普通股条款的优先股,应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商业银行不得发行附有回售条款的优先股。

    接近银监会的人士透露:第一批试点发行优先股的银行有工、农、中、建四大行和浦发银行,总的额度3700亿元左右,其中中行属于特批,预计最快上半年就将发行。另有消息称,工行初步打算在A股发行600亿元,H股发行200亿元,不过这并未得到工行官方证实。据了解,目前银行仍在与券商沟通最终成形的方案。

    在监管部门看来,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发行优先股有助于拓宽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另一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有助于减轻商业银行发行普通股对A股市场构成的压力。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丽媛】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