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监分局联手环保部门助力绿色信贷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纪恒建 记者赵涛)近日,河北新闻网记者从河北银监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银监会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一文,旨在加强银行业监管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力度。为了解保定市绿色信贷推进情况,保定银监分局以银行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合协作为切入点进行了深入调研。
累计发放节能减排贷款37.45亿元
截至2011年12月末,保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节能减排贷款45笔共计37.45亿元。其中,用于重点项目贷款19.29亿元,用于技术创新贷款1.5亿元,用于技术改革、硬件升级贷款2.8亿元。
累计拒绝、清退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贷款项目申请6个共计1.1亿元,退出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企业贷款2家共计0.92亿元,收回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贷款1家共计0.02亿元。
联手环保部门抵御环境违法行为
绿色信贷是环保部门和银行业联手抵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节能减排,坚持科学发展,规避金融风险的重要经济手段,是国家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而提出的一项关系生态平衡长远发展的信贷政策。
(一)以监管联动为载体,共建信息共享平台。为更好地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保定银监分局、保定市环保局和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联合创办了《保定市环境保护与金融信贷电子信息》期刊。该期刊是河北省首个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平台,收纳了环保事件信息以及信贷投放信息等多项内容,通报有关政策信息,公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期信贷投放名单与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名单比对结果,对违反绿色信贷政策的金融机构进行通报,并责成限时整改。
电子信息期刊每半年刊发一次,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布到各成员单位。
(二)以环保信息为核心,信贷投放有保有压。该分局充分利用环保局通报的环境信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决策的重要依据;开展窗口指导、现场检查、走访、召开监管通报会和座谈会等多种监管手段,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绿色信贷投放政策;对“两高一剩”等国家限制性行业坚决做到“压住不放”,对国家政策要求加快实施的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发展等项目实行“优先授信”;帮助银行业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工作问责机制,从内部控制、授信流程和风险评估全方位建立符合绿色信贷理念的风险管理机制。
(三)以效果评估为手段,实现绿色信贷动态管理。保定银监分局与保定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绿色信贷环保信息操作指南》,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针对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区别审批,例如还未获得授信的企业,如需信贷支持,除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外,还应提供环保部门审查的试生产报告,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后,才可进行授信;授信在前,重大环保违法行为在后的企业,银行可停止新增授信支持,并与环保部门联系,掌握企业整改情况,达到环保要求后才可重新授信。
通过对企业不同生产阶段的环保效果评估,使银行授信变被动为主动,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形成的损失。
(四)以统计监测为抓手,构建绿色信贷长效机制。该分局自2010年开始建立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两高一剩”行业、节能环保企业贷款统计监测制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报送支持节能减排和清退“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授信情况,及时报送突发性环境事件情况;将统计数据服务于现场检查,加强对“两高一剩”贷款余额较高企业的督导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工作问责机制,全方位建立绿色信贷理念,确保绿色信贷的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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