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交强险条例今起实施 交强险费率挂钩交通违法
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2012-05-01 09:45 来源:新华社
聚焦
一批法规规章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开始施行。一系列新规将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其中,《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针对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走私以及传授逃避海关监管方法危害特别严重、影响最为恶劣的违法违纪行为,明确规定将给予开除处分。此外,财政部日前制定了《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新规强化财政资金全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
快递:用户可要求先验收再签字
《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
到底是“先签后验”还是“先验后签”,业界一直争论不已。新标准则规定,用户可以要求先拆包验收再签字。据新京报
分析
交强险正式对外资开放
条例将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外资险企的加入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在中资险企独霸车险市场的情况下,“理赔难”备受广大车主诟病。在缺乏有效竞争的环境中,保险公司缺乏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产品创新的动力与压力。据新华社
重要规定
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责任编辑:顾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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