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改革:下月起出口企业不再办理收汇核销
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2012-07-05 09:3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记者注意到,这一改革的最大变化为:从8月起我国将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国家外管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
减缓进出口增速放缓压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向全国推广,是因为上世纪90年代建立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核销制度已不能适应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这种以“逐笔核销、事前备案、现场审核、行为监管”为主要特征的核销制度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优化。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原本于去年12月1日在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试行。申银万国首席经济学家李慧勇告诉记者,该制度推广至全国后,短期看有助于减缓我国进出口增速放缓的压力,防止外贸出口进一步下滑;长期看有助于大力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
“这是顺应中国对外贸易规模、方式、主体发展变化和应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国际收支形势的重要举措。”外管局人士称,这有利于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诚信意识,降低社会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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