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腊月二十八这天,新华保险公司的客户张女士收到了新华保险秦皇岛中心支公司给付其23岁的儿子金某身故保险金31万余元。
据悉,客户张女士于2009年3月为其儿子金某投保了新华保险公司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15万元,年缴保费5190元,缴费20年。2月5日,客户张女士的亲戚拨打新华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电话95567报案,称被保险人金某于2015年1月27日因呼吸衰竭和颅内感染身故,已殡葬。随后受益人张女士向新华保险秦皇岛中心支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公司当场立案,新华保险秦皇岛中支理赔查勘人员得知消息后立即开展理赔服务。经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案件属于保险责任理赔范围,根据保险合同身故按照(保额+分红)2倍标准赔付。2月15日,新华保险审批通过理赔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311606.28元。保险金于次日到账。此次理赔是新华保险秦皇岛中支成立11年以来赔付金额最大的一笔。
该中支一直践行“更快、更易、更关怀”的理赔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理赔服务,送去关怀,送去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