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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保单因未及时缴费而失效,及时办理复效恢复保单效力

2021-06-11 10:12: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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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王某在富德生命人寿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保险、并附加了住院医疗及意外门急诊,保单生效日为2018年11月12日,客户保单2020年因未在宽限期内缴纳续期保费而导致保单失效,2021年5月客户提出复效申请,将整份保单办理保单复效业务,现客户保单为正常有效状态。

客户王某办理保单复效时公司服务人员告知客户按照保单合同条款规定,公司会重新进行核保且主险的等待期也需要重新计算。

案例分析

客户因自身原因忘记续交续期保费导致保单失效,虽然客户后期又办理了复效业务,但是复效成功后,医疗类或是保障类的保险产品在复效业务成功后,观察期需要从复效业务成功日期重新计算。 

小贴士

按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险费的,自保费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在宽限期截止日二十四时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效力中止。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不承担保险责任。且保单在办理复效业务后,保单的观察期需要从办理复效业务成功后开始重新计算。

风险提示

保险合同效力的恢复(简称“复效”),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2年内可以申请复效,超过2年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客户要关注自己的保单效力,避免失效后带来的损失。(文/王福英)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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