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 以案说险:投保人身故后保险合同应该怎样继续?
富德生命人寿 以案说险:投保人身故后保险合同应该怎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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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2年3月,江女士报案称孩子生病住院了需要理赔。经保险公司核实,发现被保人保单于去年9月保单失效,公司无法承担本次理赔责任。江女士这才发现,保单投保人是丈夫王先生,不幸的是王先生在2019年因车祸去世。
【相关法规】
我国《保险法》第十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本案中原投保人王先生不幸去世,无法继续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导致保单失效。江女士可以变更投保人。继续履行缴费义务。
【风险提示】
原投保人身故后,应尽快办理投保人变更,以防止保单因断缴保费而失效。
通常,身故后投保人变更需要其法定继承人之一提出申请并提供:原投保人的死亡三证、授权委托书、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合同等资料且需要经被保人同意。(李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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