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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倾力服务“三农” —助力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2014-01-03 11:1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丽媛 通讯员王莹)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践行普惠金融的服务理念,秉承“支持农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能力,全力支持河北农村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各类涉农贷款904.2亿元,结余240亿元,受惠农户达到50万多户。

    一、支持“三农”信贷政策

    该行按照“两点一线”(即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交易市场和优势行业整体开发)的思路,构建“三农”产品体系,大力推进“公司+农户”及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作业模式。重点关注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在法律政策明确、市场条件适宜的地区,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房屋等抵押贷款的试点,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收益。

    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方面,持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品创新力度,加大对国家级、省级以及优质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授信额度。

    在农产品交易市场方面,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产品创新力度,梳理重点农产品交易市场名录,推行名单制开发。积极引入第三方合作模式,丰富担保方式,探索信贷、理财、结算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在优势行业整体开发方面,以原产地及销售地市场为突破,带动优势行业整体开发。重点推动“公司+农户”业务模式,以当地大型农业龙头企业为切入点,推动批零业务联动发展。

    二、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业务

    该行重点关注行业优势明显、行业成熟度高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以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重点对象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切实履行服务“三农”的社会承诺。

    (一)合作社贷款业务

    主要按照合作社示范社的名单制管理进行定向营销,将合作社整体和社员分为“总-分”两个层次进行立体营销,即先准入合作社,再对作为自然人的社员进行贷款营销、调查,筛选出合格的借款人开展信贷业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依据不同的适用条件,分为“社员贷款”和“实际控制人贷款”两种业务模式:

    1.部分社员贷款模式。“1+N”型合作社中的普通社员“N”,既依赖于合作社的整体经营,也拥有独立的经营项目、进行自主生产,资金需求明确合理,可作为授信对象。

    2.社员与实际控制人共同贷款模式。“1+N”型合作社中的实际控制人“1”,通过较高的出资比例或掌握重要的生产环节,拥有超过普通社员对合作社的控制能力。在合作社内部经营模式中,实际控制人也是合作社内部经营规模较大的社员,其自身也有资金需求,社员因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等原因没有资金需求,只向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发放贷款。

    (二)家庭农场贷款业务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贷款的基础上,将客户评级表优化更新,逐渐适应家庭农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创新担保方式,完善农业风险分担机制,准入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担保公司,鼓励建立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农村互助担保组织,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

    三、申请贷款程序及条件

    (一)申请贷款程序:客户申请→业务调查→评级授信→业务模式选择→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条件落实→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检查→风险监控→贷款回收等环节。

    (二)申请贷款的合作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2.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3.其产品已注册合法商标、品牌或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4.年销售额较大,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5.拥有真实的合作社资产项目;

    6.拥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给与的级别评定或荣誉奖励。

    另外,申请贷款的合作社普通社员还应加入合作社1年以上,从事与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拥有自有固定住所,婚姻状况为已婚。

    申请贷款的合作社实际控制人符合普通社员授信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切实符合业务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条件;依据合作社章程,出具同意申请贷款的表决纪要或者表决书。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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