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山区1.2万名经济困难学生将领生活补助
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春季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市级专项补助资金889万元拨付到位,全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56所项目学校中1.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很快领取第一笔生活补助金,这也是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
为深入推进我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的实施,减轻深山区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学生集中就读后享受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根据《石家庄市“下山扶贫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我市决定为全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为此联合印发了《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是指市、县两级财政为资助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就学所提供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由市级和县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市级财政承担学生的生活补助,县级财政承担学生的交通补助。此次拨付的市级专项资金共计889万元,资助对象为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56所项目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市级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其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补助8元,每年补助生活费1760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10元,每年补助生活费2400元。
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将从根本上解决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能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负担,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按照规定,补助资金将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将根据各年级、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间的差异综合考虑,制定本校名额的分配方案,不能平均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班。每笔资助金均要有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
【责任编辑:赵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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